传媒、经纪公司在聊城从事艺人经纪、演出策划、票务代理等演出经纪业务,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必须有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及相适应的资金,并由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山东各地市文旅局负责材料初审上报。人员配置是申报中最硬、最容易驳回的核心条件,结合山东省文旅厅办事指南整理如下。

一、企业主体基本条件
1. 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演出经纪,未包含需先行办理工商经营范围变更;
2. 具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有真实商业用途办公场所,提供产权或租赁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无行业禁入情形,近三年无文旅行业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二、三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核心硬性条件)
公司必须配备 3 名及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每人均持有文化和旅游部统一考试颁发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人员与公司签订正式全职劳动合同,并由本公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需要同步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文旅部门会联网核验人员证书、社保、在岗信息三者是否一致,严禁借用他人证书、挂靠代缴社保、人员兼职多家单位,人员材料不合规直接审核驳回。
三、办理流程
1. 完成营业执照注册并增项演出经纪,配备持证专职人员并落实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
2. 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或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名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社保与劳动合同、章程、场地证明等材料,聊城市文旅部门初审;
3. 初审合格后上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材料齐备法定办理时限约 20 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四、证书使用注意事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 2 年,期满前 30 日需申请延续;开展具体演出活动前,还需按场次单独报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书信息变更、人员变动要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无证从事演出经纪将面临高额行政处罚。
不少聊城本地公司卡在人员配置与社保环节,缺持证经纪人员、社保缴纳不合规,自主申报屡屡被驳回。在聊城想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人员配备不齐、材料不会整理,可以直接联系山东众米财税集团,一站式补齐持证经纪人员、规范落实社保与劳动合同、梳理全套申报材料,全程跟进市县初审与省级终审,高效拿到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助力企业合规开展演出经纪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