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枣庄从事演出经纪、文艺表演、商业演出等活动,必须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山东省 2026 年优化措施,现已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的可当场发证,无证经营最高处 10 万元罚款。

核心办理条件(以最常见的演出经纪机构为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 "演出经纪";配备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需取得文旅部认可的《演出经纪资格证》,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 3 个月以上社保;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建立健全演出经纪业务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
必备材料清单:营业性演出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名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办公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告知承诺书。
标准办理流程:注册营业执照并添加经营范围→配备合格经纪人员并缴纳社保→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选择告知承诺制当场核发许可证;发证后 3 个月内文旅部门进行事后现场核查,不合格的撤销许可,许可证有效期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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