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完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在第二年于3月31日前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完成上一年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报告提交,未按时提交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
不管是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还是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都需要进行企业自查,如果你不知道如何从哪里进行办理或者想委托我们山东众米财税集团进行编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报告的,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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