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宁市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工作,项目管理方式分为核准制与备案制两类,二者对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各不相同。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
号)以及山东省、济宁市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是项目核准审批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将项目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评估认定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项目,发改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和核报;评估判定为低风险,同时配套完善可靠风险防控措施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方可予以审批、核准。需要区分的是,普通备案类企业项目一般不强制要求编制稳评报告,企业可结合项目征地、群众影响等情况自主研判。
稳评工作需要在项目前期同步推进,通常与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同步开展,不少济宁企业容易忽视时序要求,临近申报阶段才启动评估,拉长立项周期。
山东众米财税集团熟悉济宁项目立项政策、稳评编制规范与申报流程。如果您手上属于核准类项目,需要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不清楚材料标准、办理流程,都可以咨询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