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行社条例》及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规定,在泰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许可擅自经营的,将被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高额罚款。山东众米财税集团结合泰安本地审批规范,为大家详解旅行社设立办理要点。

设立旅行社需满足以下核心硬性要求:一是注册资本不低于 30 万元人民币;二是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不少于 3 名与本社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导游人员;三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四是依法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五是需缴纳 20 万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专项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
办理时向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申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完成质量保证金缴存后即可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很多创业者因材料准备不规范、人员资质不符导致审批受阻。山东众米财税集团可提供泰安全域旅行社设立全程代办、人员资质匹配、质量保证金缴存指导、许可证延期一站式服务,需要委托办理此项业务的老板可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