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由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山东省广播电视局终审,遵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是开展节目制作、版权交易的法定前置许可,办理流程规范透明。

申请流程分为三步:
一是前置准备,确认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配备不少于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有固定办公场地及配套设施,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是材料提交,线上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上传申请报告、许可证申领表、企业章程、人员简历及资质证明、办公场地证明、营业执照等材料;
三是审核发证,初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合格后提交终审,终审部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审核通过后颁发许可证,有效期2年,每年需进行备案。
山东众米财税集团提示,管理人员资质及场地证明是审核重点,集团可协助梳理人员材料、完善申报材料,对接初审、终审流程,确保办理过程顺畅。